根据我司2023年1月31日的选聘公告,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和选聘程序,选聘资产租金评估机构。2月3日经评审小组对6家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,最终以摇球的方式确定中选机构,现将选聘结果公告如下:
中选机构:大正地诚(福建)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按《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制定福建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》(闽价服〔2014〕282号)收费标准的2折收取中标。
备选机构:福建鹏元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按《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制定福建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》(闽价服〔2014〕282号)收费标准的2折收取。
公告时间:2023年2月3日起至2023年2月7日止。
特此公告。
宁德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
2023年2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