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基层单位:
今年是集团公司新一届职代会换届的第一年。为了进一步发挥职工代表民主参与、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的作用,有效提升职工代表的参政议政能力和维权水平,经研究决定从2008年12月开始至2001年12月在本届职代会任期内,每年年终将对竞选职工代表开展述职评议制度,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 参加述职评议对象
参加职工代表竞选并当选为集团公司第九届职代会的职工
代表,均列为年度述职评议对象(名单附后)。
二、 述职评议程序
1、组织领导:由各有关单位党支部牵头、工会配合,成立
职工代表述职评议领导小组,负责评议工作。
2、述职内容:每位竞选代表应事先准备一份书面述职报告,其内容主要包括当选职工代表后的感受,一年来在政治思想素质、技术业务管理水平、工作作风以及开展调研、发挥职工代表作用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和存在问题。述职报告要求主题突出,文字简练,文字掌握在1500字左右。
3、评议步骤:(1)召开所在单位全体职工大会,由竞选代表向职工述职。(2)接受职工无记名民主测评。测评分为三个档次:称职、基本称职、不称职。评议结果在职工大会上直接公布。(3)述职代表应根据评议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、本人整改方案、改进情况,应以书面报告本单位工会,并在下一次职工大会上报告整改情况,接受审议。(4)凡在本年度评议中,不称职的票数达到到会职工半数以上,并经党政工联席会议研究,上报集团公司,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程序,取消其代表资格和有关待遇。
三、述职评议有关要求
1、时间要求:各有关单位的职工代表述职评议工作从
2、总结汇总:评议工作结束后,需上报一份总结材料,并附上评议结果(报送集团公司工会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