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来,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,移动设备的使用越来越普遍,人们对于充电的需求也日益增长。在此背景下,共享充电宝应运而生,迅速在市场上崭露头角。为了拓展我司经营业务,增加企业经济效益,我司拟在所属各汽车站部署共享充电宝设备,现发布项目意向公告。
一、项目简况
(一)项目名称:共享充电宝设备投放项目
(二)设备投放地点:福建省宁德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宁德各县市共11家汽车站(宁德汽车南站、宁德汽车北站、古田客运中心站、屏南汽车站、周宁客运中心站、寿宁汽车站、福安汽车站、柘荣汽车站、福鼎汽车南站、太姥山汽车站、霞浦汽车站)
(三)项目数量:计划15-24台(具体投放数量以实际确认为准)
(四)规格需求:柜式,中型8仓格、大型12仓格
(五)项目期限:暂定三年
二、报名资质要求
(一)必须是产品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,授权代理商需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;
(二)防火材料,取得cqc、ccc相关认证,具有相关产品保险责任书;
(三)充电宝设备须有第三方保险;
(四)提交投放方案中应包括:意向方应提供具体的收费标准,以及与我司的分成标准;充电宝设备应支持11家汽车站异地借还;负责充电宝设备及柜机的维护工作;
(五)充电宝材料必须无毒、无害、绿色环保。符合 gb/t 35590-2017《信息技术便携式数字设备用移动电源通用规范》要求;电芯满足国标31241-2014要求;
(六)配备多种输出线,即“一转三”的充电线,支持苹果lighting接口、micro usb接口、type-c接口,能够为主流手机、平板电脑等设备充电。具有过放保护、过流保护、过功率保护、过压保护、温度保护、短路保护、电磁场保护等基本功能;柜机质量认证具有国家3c认证。
三、参与项目方式(意向)
(一)材料接收时间:2024年2月18日至2024年2月23日
(二)参与项目需提供材料:报名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;以上第二点“报名资质要求”中所有证明材料;以上材料均应加盖企业公章,原件备查。
(三)对本项目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
名 称:福建省宁德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
地 址: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北路19号
联系人:康捷
邮 箱:19805166@qq.com